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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1-29

  各系、部,机关各处(室):

  根据北方国际大学联盟《关于做好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计划的通知》(北方联字〔2016〕第33号)精神及学院年度工作安排,学院决定对2016年度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研究制定2017年工作计划。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6年工作总结要以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岗位职责为依据,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领导与群众相结合、个人总结与大家评议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自下而上,对照2016年工作计划,逐项梳理检查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工作中的成绩与不足。特别是对未完成的工作和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剖析,制定解决方案,并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激发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创造出更加团结、更加和谐、更加奋进的新局面。

  2017年工作计划的制定要以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自治区《关于加快推进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和大学联盟有关通知精神,围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实现转设的目标,认真研究,科学筹划,做到工作思路和目标清晰,指标量化,重点突出,切实可行。

  二、组织领导

  (一)领导机构

  组 长:李林祥

  副组长: 白克义 郭书印

  成 员: 秦 峰 王 亮 景天时 赵心泽

  下设两个办公室:学院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计划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教职工考核评选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二)任务区分

  1、按照工作职责,由学院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计划方案并下发通知,学院办公室起草2016年工作总结报告,梳理汇总学院2017年工作计划;人事处组织中层管理干部考评,受理各考评小组的考核异议复核。

  2、各系、部和后勤保卫处由本单位负责人牵头年终总结和中层管理干部(不含)以下教职员工考评、新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

  3、各机关处(室)在做好总结的基础上,考核评比原则上按院领导分管部门相对集中进行,由牵头部门负责年终总结和中层管理干部以下(不含)教职员工考核(见附件1)的协调组织工作。

  三、阶段划分

  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计划制定从2016年11月28日开始到2017年1月10日结束。

  (一)动员教育、部署任务阶段(11月28日-12月8日)

  制定方案,下发通知。 11月28日召开由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的学院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计划任务协调部署会。

  (二)总结述职和上报2017年工作计划阶段(12月9日-12月25日)

  1、12月13日前,各单位完成个人年度工作总结。

  2、12月19日前,各系、部及机关处(室)完成2017年工作计划制定并报学院办公室。

  3、12月25日前,各系、部及机关处(室)完成2016年工作总结及中层管理干部以下教职工年终考评,并上报学院办公室和人事处,学院向北方投资集团上报学院2017年工作计划。

  (三)评先选优阶段(12月26日-12月31日)

  各系、部及机关处(室)按照分配的名额完成中层管理干部(不含)以下教职工年终考评,并将结果报人事处。学院完成中层管理干部的等次评定。

  (四)公示及审议阶段(2017年1月3日- 4日)

  在校园网上公示拟定的评先评优结果,并适时召开院长办公会,审定优秀个人评选结果。

  (五)上报总结及表彰奖励阶段:2017年1月5日向自治区教育厅和北方投资集团上报学院2016年工作总结。10日,学院召开2016年度工作总结暨表彰大会。

  四、总结内容

  (一)个人总结:围绕自己的岗位职责,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一年来的思想品德、业务技能、学习收获、工作成绩等情况以及存在的不足进行总结,提出努力方向、改进措施、新年度打算,以及对本单位和学院的建议等。要求言简意赅,重点突出,字数控制在800字左右。

  (二)部门总结:各单位要对照本单位的工作职能及2016年度工作任务与计划,梳理本单位尽职履责、任务完成、内外影响、工作效率等情况,认真起草本单位2016年度工作总结,总结主要包含和突出下列内容:

  1、既要总结成绩和经验,展现工作特色和部门特点,又要分析存在问题,找准薄弱环节,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法。

  2、各部门将2016年工作总结中涉及的最具代表性的图片以电子版形式整理、报送学院办公室,图片包括会议活动照片、上级部门领导批示的照片、重要文件扫描图片等,图片下方配以简要的文字说明。

  (三)个人年终考评:各系、部及机关处(室)根据本单位中层管理干部(不含)以下员工工作表现评出优秀、良好、合格或不合格。中层管理干部(系、部和处室领导)由人事处组织考评。2016年全年请假累计超过30天者,不参与优秀等次的评定。访学人员、外出全日制读博人员、全年请假累计超过3个月及2016年8月27日以后入职者,不参与良好及以上等次的评定;有教学(行政)事故者不得参与优秀和良好等次评定。借调人员在原单位参加年终总结和考核奖励。

  五、方法步骤

  年终总结按照先个人、再系、部、机关处(室)、最后学院的步骤进行。

  (一)个人总结:机关以处室为单位、教学系统以教研室为单位进行,所属人员进行工作述职。

  (二)系、部、处(室)总结:须召开本单位全体员工大会,系、部和处室领导进行个人述职,部门领导做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并对中层管理干部以下全体员工进行年终考评。各系、部召开年终总结大会须提前通知人事处,届时学院领导将带机关有关部门的人员分别参加各单位年终总结大会。

  (三)考核方式

  1、中层管理干部考评:由人事处组织,考核结果由其所在系、部及处(室)教职工、全体中层管理干部和学院领导根据其工作表现及工作任务完成等情况按照40%、30%、30%的权重进行评议打分确定。

  2、教职工考评:由各系、部及机关处(室)自行组织,根据各部门各类人员考核办法和学院分配的指标,采取量化评定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经部门会议研究确定每位员工的年终考评等次,并报学院审核批准。

  六、奖励标准(另行制定)

  附件:1.2016年度年终考评奖励名额分配表

  2.教职工绩效考核表

  3.中层管理干部绩效考核表

  4.中层管理干部评价表

  5.同事互评表

  6.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

  7.北方国际大学联盟发北方联字〈2016〉33号文件

联系方式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金波北街培华路1号

电话:0951-5181555(院办) 0951-5181999(招办)

邮编:75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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